為什麼寫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起源於一天早上我讀到了這篇文章 夜店為什麼允許女人免費入場?,內容大概可以用一句話講完: 「如果你沒有為此付出,那麼你是產品中的一部分(if you’re not paying for it, you are the product)」 。
其理論表示 提供免費產品作誘餌,通過轉化機制,將一個市場轉移到另一個市場,進而挖掘出盈利點。如夜店允許女人免費入場,因為女人越多,夜店就能從男人那獲得更多利潤。
對此我有另外一半不一樣的見解想要分享,所以寫下這篇文章。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沒有付出的人都是產品的一部分」
畢竟講出這個理論的人是拿到諾貝爾經濟學獎的Jean Tirole,我必須說,站在「經濟學」的角度,我是完全的認同,只是要解釋「提供免費產品作誘餌,通過轉化機制,將一個市場轉移到另一個市場,進而挖掘出盈利點。」這件事情,光從經濟學的角度恐怕是不夠的。
原文稱夜店讓女生免費,是因為女生是產品的一部分;同理,球衣廠商免費贊助潛力球隊、壓寶潛力MVP的作法也是一樣。
會有這樣的詮釋是因為經濟學理論上把所有事情用「供給」跟「需求」來解釋的緣故,但事實上並非每件事情都可以這麼被二元的分割。
如今的商業模式已經不像過往單純,我想用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這件事:事實上是,去參加lady’s night的女生並不覺得自己是「產品」,更精準的來說,他們樂此不疲,也獲得了他們想要的服務,所以與其物化的稱他們叫「產品」,應該被詮釋的是「策略合作夥伴」。
俱樂部社交理論(Clubby Theory):市場上不再有點對點的供需關係,而是更宏觀的「群體需求」
俱樂部理論(Clubby Theory)是一個筆者我自己提出來的見解,用來詮釋在俱樂部裡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
產品和策略合作夥伴兩者不同的是,「產品」是被消費的,但「合作夥伴」則是獲得利益的一方,當我們把「男人為了女人而去夜店」作為主體的時候,難免我們會認為「女人是產品的一部分」,進而得到「夜店給女人免費入場」的結論。
盲點在於,這樣的結論完全弱化了「女性也有狩獵需求、與飲酒作樂的渴望」。
於是我試圖把這樣的關係用較為複雜的「社會關係」來解釋,得到的就會是:「夜店」、「男性」與「女性」三者平等的群體關係,為了各自的需求而匯集在一個俱樂部上交流互動,而在這個基礎上,他們彼此都是彼此的合作夥伴,也就是我所謂的俱樂部社交理論(Clubby Theory)。
在俱樂部的關係裡,每個合作夥伴都有其價值的高低不同
同在一個俱樂部裡,每個獨立的個體卻有著完全不同的價值貢獻,
例如一個天使臉孔、魔鬼身材、人緣又好的「合作夥伴」,能夠產生的價值事實上遠比其他普通人更有價值。
換言之,當我們試著從「社交關係」來解釋這個理論,當社會影響帶來的利益大於單純經濟利益的時候,合作彼此會決定給出更多的「好處」,
舉例來說,夜店發給社會價值更高的女性消費者VIP卡,能夠快速通關甚至較容易取得包廂優惠,甚至進一步付他薪水請他當夜店公關,喝免費、玩免費,還有錢賺;
而換到女生的立場,因為能取得更好空間的夜店、更多美酒及帥哥的夜店,使女生在參與這樣的俱樂部活動時更加用心打扮,穿得更辣;
而正因為匯集了更多更辣的女生,男生也願意付出更多的錢,並購買更高級的行頭去參與這些俱樂部。
把它拆解成兩造之間的關係時,都是供需可以解釋的;但是當它變成了三方或者更多元的關係時,就成了社會關係的範疇,也就是俱樂部社交理論(Clubby Theory)的核心。
俱樂部理論的延伸應用:媒體及社會關係
同理可以解釋到媒體關係,先前臉書爆發販賣使用者個資的爭議時,國外媒體做的統計數據指出,高達42%的人認為臉書應該要為使用他們的個人數據資料而付給他們相關費用。
這是一個媒體業爭吵很久的議題:到底我要付錢給媒體曝光,還是媒體採訪我要付我錢?
當我手上有非常具有社會價值的「獨家新聞」,媒體需要透過各種關係、資源甚至金錢的付出才能得到它,例如總統或知名企業家的專訪;
反之,商家為了徵求曝光則需要付出極大的廣告成本來購買版面曝光。
上面這兩段話我想大家都看得懂,:誰需要誰,誰就應該付出代價。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原文刊載自 CallDaddy摳
【關於作者:孫大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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