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到達適婚年齡後,總免不了被身邊長輩或親友催婚,且隨著年齡增長還會越演越烈。長輩開始為你安排相親、幫你向月老求紅線,女性甚至到了一定年紀後會被扣上『剩女』的稱呼。經歷一番『招待』後,就連自己也開始慌了起來,擔心自己最後沒辦法結婚。
適婚年齡就像通往婚姻站點的倒數計時,誤點了就再也搭不上車,和幸福生活失之交臂。以上種種不禁讓人思考,人們口中的適婚年齡的是以什麼標準去定義的,且為何到了適婚年齡卻還不結婚,而我們,真的該在適婚年齡內結婚嗎?
決定適婚年齡的主因
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1年的家庭與生育力調查報告中,統計了已婚未婚男女認為結婚最重要的理由,『結婚後才能有小孩』的理由位列第二,佔據首位的則是『結婚使人一生中有人可以互相照顧』。
關於生育問題,根據國際婦產科聯盟(FIGO)的定義,女性在生產時超過35歲就算是高齡產婦了。專家指出,女性最佳的懷孕年齡落在25歲至30歲之間。隨著年齡增長,女性受孕機率會逐漸降低,且自然流產機率也會提升。
除此之外,男性也存在著最佳生育年齡,有研究指出男性的精子質量會在35歲以後逐漸下滑。除了影響受孕機率之外,胎兒出現先天缺陷的可能性亦會增加。
作為婚後才能進行的行為,仰賴生理因素的生育年齡大大決定了適婚年齡的最大值。畢竟無論男性或女性,生育能力到了一定年齡都將會不可逆地下降。因此有生子計劃的民眾都希望在35歲以前結婚,而理想值落在了30歲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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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府統計資料看適婚年齡範圍
在91年至93年間,健康署曾經調查過已婚及未婚女性認為的適婚年齡。結果顯示,適婚年齡平均落在27歲左右,而晚婚年齡的平均值則落在了35歲以前。而未婚女性所認為的適婚年齡相較於已婚女性會再更晚個一到兩年。
自製圖表,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家庭與生育力調查成果報告
到了97年,健康署刪去了適婚和晚婚年齡的統計項,但新增了女性希望結婚年齡的統計。根據統計顯示,隨著調查對象的年齡越高,希望結婚的年齡平均值也會提高。
29歲以前的女性調查對象希望的結婚平均年齡落在30歲前,或許結婚對於此年齡區間的女性而言尚不急迫;而到了30歲以上的調查對象時,其希望結婚年齡卻十分臨近當前年齡,且最高值也不會超過36歲。無論是男性或女性,似乎到了一定歲數時,對於結婚的問題會更緊張。
至34歲,女性所希望的結婚年齡保持在35歲以前;35歲至39歲的女性希望結婚的平均年齡則落在了35至36歲左右,且非常接近35歲。隨著調查對象的年齡升高,希望結婚的年齡平均值也會隨著提高。
自製圖表,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家庭與生育力調查成果報告
從健康署最終的統計結果來看,女性希望結婚年齡平均為31.44歲,男性則是33.04歲。結合以上數據,男女的適婚年齡的範圍大致落在25歲至35歲之間,但絕大部分人都希望到了30歲以後才結婚。
為何還不結婚? 男女未婚原因大同小異
既然有生育年齡的限制,那當然是越早結婚越好,但在行政院主計總處最近一次的人口普查結果來看,台灣適婚年齡的民眾未婚率卻達到43.2%,創下了史上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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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署在101年分別調查統計了兩性尚未結婚的主要原因,男性未婚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基礎不足,此因素佔了男性未婚原因將近半成,次要原因是找不到合適對象;女性未婚的主要原因是找不到合適對象,次要原因則是經濟基礎因素,正好和男性相反。這項統計也間接透露了,社會對於男性在關係内的經濟能力還是有較高的期待,甚至有不少男性礙於自身經濟條件未達標而自卑,不敢談婚論嫁。
但綜合來看,上述兩點皆佔了兩性未婚原因的六成以上。
具備一定的經濟基礎才結婚無疑是好的,除了對未來的家人負責之外,也有更充足的能力去應付婚後產生的種種開銷。然而在努力工作培養經濟基礎的當下,卻也限縮了自身擴展交友圈的機會,導致最後有了經濟能力,卻沒有能共同步入婚姻的對象。因此想結婚必須在兩者間取得平衡,過於著重在經濟層面上,往往容易錯過步入婚姻的時機,間接影響後來的計劃。
自製圖表,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家庭與生育力調查成果報告
有專家指出,和以往相比,現代人更傾向晚婚。曾經人們定義的適婚年齡正在逐年延後,曾經的晚婚族也變得不晚了,甚至也出現了不婚主義者。不同於過往,現代人不再將婚姻視為人生必經過程之一,也漸漸懂得在婚姻以外的地方得到幸福。
說到底,撇除最佳生育期限要素,適婚年齡終究是由他人所定義,無法適用於所有人身上。但隨著醫學技術持續進步,人工授精、凍卵等生殖技術在一定程度上也解決了生育最佳期限的問題。雖然費用稍高,但它可以讓過了最佳生育期的男女能如願進行生育計劃,也不失為一種方式。既然生育的問題解決了,再回頭來問問自己,你是否真的想結婚生子?
結不結婚?何時結婚?和誰結婚?這些問題好像到了一定年齡就難以避免要面對。結婚問題或許迫在眉睫,但不妨靜下心來冷靜思考,自己是否已經準備好面對婚姻和生子,甚至有沒有計劃過結婚這件事。 不被所謂的適婚年齡左右自己的決定,是我們真正該做的。
小人物雜誌實習編輯 阮振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