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於上月(8月21日)的國慶大會演講宣布,政府將廢除刑法當中視男性之間性行為違法的第377A條例。此消息發出即引起全國人民的轟動,尤其是常年受限於此法的男同性戀者。如今刑法377A被廢除了,本是件值得慶賀的事,但李顯龍保障異性婚姻關係的言論卻讓不少LGBT族群表示喜憂參半。
刑法377A是什麼:英國殖民時期的遺物
刑法377A最早是來自於新加坡英屬時期,由殖民政府從英屬印度引入的刑法第377條文。刑法377明文規定人民不得進行『違反自然規律的性行為』,即是如口交和肛交等不具有生育功能的性行為,最高刑罰將會是終身監禁和高額罰款。雖然刑法377規範對象不限男女,但該法所定義的性行為是指有『侵入性』的行為,因此女性之間的性行為似乎不被局限在內。
新加坡過去曾依此法進行大規模的同性戀取締行動,便衣警察臥底混入LGBT群體內進行拘捕作業,稍有不慎就會『被犯罪』,將被處最高二年有期徒刑。這項舉措導致當時的新加坡LGBT族群生存環境十分惡劣,就連圈子內也經常圍繞著互相猜忌的氛圍。
這樣的現象持續到2007年,新加坡政府對刑法377進行修改後才稍有改善。口交和肛交行為雖不再違法,管制男性之間性行為的377A條文卻被保留下來。李顯龍認為當時的新加坡社會價值觀趨向保守,許多民眾仍無法接受多元性別觀念,若貿然廢除此法恐會引起社會分歧,最終決定保留刑法377A,但政府亦承諾不會主動執法。
刑法377A修法後:崛起的維權之聲
此決策發出,隨即引起廣大LGBT群體的不滿。政府雖宣稱不會主動執法,但刑法377A仍存在其法律效力,且後來確實出現過數次因觸犯刑法377A而被起訴的案例。
有人為了維護LGBT族群應有的權益,勇於站出來向政府表達不滿。2013年,一對男同性情侶以刑法377A違反憲法第9條的人身自由權,和第12條的平等保護權,向法院提出「違憲訴訟」。而他們在隔年被法院告知他們的訴求以失敗告終。
除了狀告上法院以外,新加坡的LGBT群體也陸續發起集會活動。在2009年創辦的『Pink Dot 』集會活動中,參加者會身著粉色上衣聚集在芳鄰公園內進行野餐和演說等活動。他們倡導『有愛無類』,希望透過實際的交流消除社會對LGBT的偏見,並呼籲政府廢除刑法377A。
Pink Dot從最初不到三千名參與者,一直到後來每年幾乎都有上萬人參與。參加者來自各行各業,其中包含藝人和政黨人物,他們無視身分地位共同為性別平權發聲。Pink Dot的影響力甚至傳到國外,在香港和台灣等國家也曾發起Pink Dot活動,吸引不少群眾參與。
這條維權道路並不順遂,途中也曾受到多方阻撓,但也因為他們的堅持,才迎來今日的勝利。
刑法377A廢除後:平權之戰還未結束
過去刑法377A被保留的原因是當時社會風氣保守,如今多元性別議題在國際受到重視,新加坡支持性別平權的民眾也越來越多。李顯龍認為是時候該讓同性戀者從這條刑法的束縛中逃離,給予他們應得到的對待。此刻也許是適合廢除刑法377A的時候,但通過同婚的時機還未到。
但廢除刑法377A這項舉措,勢必會為新加坡社會帶來改變,其中之一便是人民對婚姻定義的改變。新加坡有如今的成就,很大程度歸功於以家為本的政治理念,而家庭的最小單位便是由兩人組成的夫妻關係。但新加坡到目前為止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倘若婚姻定義發生改變,包含教育性別觀念、公共組屋夫妻優先權等等都會產生變動。另外,社會上也存在著不少反對多元性別的群眾,政府亦沒辦法無視這些聲音。李顯龍在同日宣布將透過修改憲法保障婚姻現有定義,即官方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以此將對社會的影響降至最低。
在新加坡LGBT族群內出現了兩種聲音。有的人滿足於現下的改變,並衷心感謝作出此決策的政府;也有人認為這點改變還不夠,甚至認為政府扼殺了同婚的可能性。

新加坡人民長年接受傳統家庭觀念的文化,並非一朝一夕就能使他們接納多元性別。李顯龍雖堅持保障異性婚姻,卻也全無否定同性婚姻的言語。新加坡未來仍存在同婚通過的可能性,只是目前政府必須扼殺婚姻定義突然更動的可能性,避免給社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影響。
就現況來說,新加坡正式邁入性別平權恐怕還須要一段過渡期。但相較過往,社會上支持多元性別的人逐年增加,且他們再也不會被刑法377A所限制,LGBT族群的生活環境確實正在改善。廢除刑法377A或許還未達到性別平權的標準,卻是邁向性別平權的第一步。步伐或許不大,但卻也證明了他們多年來的抗爭並沒有白費。
小人物雜誌實習編輯 振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