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錯事的人被關進監牢,社會便以為除惡任務達成。他們後來生活如何?答案被擺在月球暗面,多數人坐在暖陽下不肯繞到陰暗面看看想想。事實上,這些背罪者與你我之間並沒有太大的不同:他們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人人都該有最基礎且有尊嚴的生活品質。
踏入監所現場,體驗「同學」們的日常
以下從物質面出發,邀請你來一場想像練習,用第一人稱的方式走入監所,看看監獄中被稱作「同學」的收容人們後來的生活。
請試著設想:你們六到八人住一間三坪大的房,只有兩個能睡床,其餘幾個在木皮地板鋪東西就躺,而最菜的就睡在房內的馬桶旁。僅僅電扇一架和對外小窗一方,洗澡後水氣難散,時間一久,濕溽帶來的瘡輪流在你們身上蔓爬。日間時,集體移至工廠作業、偶爾的宗教或才藝課、每日半小時或一小時運動,除此之外幾乎分分秒秒就都在房裡了。
有些事勉強可稱作休閒。掌上型電視四吋不到,停留在有線頻道和類比訊號,或許該慶幸看不到Netflix,否則你會感覺韓劇《機智牢房生活》太美而不真實。號稱能下象棋、看書、練毛筆和畫畫,可是沒有桌子,在擁擠的房間,身體小小的活動就會撞到同房,所以你還是安份點,少點活動吧。內部限定的廣播電台像是沒有廣告的金曲串燒,沒有主持人閒聊,有興致的話你可以寫寫報告點歌。
你們之中有些人必須掌廚,幾乎徹底無烹飪經驗卻要辦妥兩三千人的伙糧,香氣美味是天邊的奢望,只求衛生無毒。飲水八成來自地下水,即使有自來水,走著五十年以上的壞舊管路,喝了不病也很難健康。盥洗用品、衛生紙等生活必需品,久久有人來發放一次,但根本不夠用,多數時候你得自己出錢負擔。但監獄裡頭禁止現金流通,要開卡向福利社購買。而你整房室友也通常會協調出一套規矩,共同支付和使用生活百貨。在伙食讓人難受的時刻,你們能買一些零食墊胃。如果沒錢,你必須幫人洗內褲,勞力換物資。
極度節省的情況下,每個月最少也要花兩三千元。而你白天在工廠折紙袋、組裝原子筆等等勞作,薪資低的可怕,根本不可能支應。意思是說,你家裡還得寄錢來。
每個水泥房間都是一個小小社會,年資長地位大的說話算數,有些生活界線由檯面下的權力關係決定。此外,同學被欺負或性霸凌的事情也時有所聞。
基本生理需求難改善,遑論內在醒悟
曾擔任獄所教化課程老師的李直遜表示,有陣子他發現同學們頻打呵欠、脾氣暴躁,較平常更難融入。後來才知道獄所方為了省電,晚上十點統一關電扇,同學夏天熱到睡不著,好不容易闔眼結果就天亮了,隔天只能拖著疲憊的身體來。「他們基本生活的品質都不是在像人的狀況,根本沒辦法感受自己的心情。」李直遜說。
不被當人看,如何學習重新做人?
獄中就算是夜裡燈也是亮的、睡覺時也有固定方向,規範如枷鎖般地綑住同學們,都是為了確保他們不會造亂或出事。
2019年,死刑犯陳昱安躲在棉被裡套橡皮筋自殺,後來獄所規定棉被不准蓋頭,就是要防止這類情事。獄所管理員黃寬源解釋:「我們要逐房停留三到五秒,觀察是不是每個人都有在呼吸。」基層難為,通常一個管理員要負責三到五百個同學,隨時掌握每個人的情況,根本不可能。一比十的監所戒護比顯現出監方基層人員稀缺的嚴重問題,導致管理量能不足,矯正機關卻遲遲沒有解決。
同學若需要服藥,按規定管理員必須一個個親自發放,看著他撕開藥、吞藥、檢查是否把藥藏在口腔,再繼續發給下一個。如果不讓他們自己保管藥物,怎麼能期待他回到社會懂得自主健康管理?
台南地院法官陳欽賢提及,據說曾經有段時間獄裡八小時內吃三餐,因為煮飯的公務員就是正常上下班。除此之外,同學們過去受到監所的處分完全不能異議。他認為,這幾年大法官釋憲加上監察委員的力量才有慢慢改善。
失去家庭關懷,與現實社會斷去連結
幾年前有名英商在台肇事逃逸,當時英國法院拒絕將被告引渡來台受審,因為該名英商抗辯台灣的監獄是酷刑,可見其他國家對比台灣的監獄是非常不同。
荷蘭的監獄制度,家屬接見有一小時見面說話,且管理員只在房間前後看顧。反觀台灣,會客時隔著玻璃窗,十五分鐘通話全程有管理員監聽;特殊節日開放家屬面對面會客,但一年才兩三次。
案例死刑犯的兒子游佳瑋表示,其實他不確定爸爸過的好不好,「他就算在裡面不好,也不能說吧。」游佳瑋高中畢業考上大學了、有戀愛對象了,這些成長點滴都在所方監控下破碎地讓爸爸知道。
游佳瑋億道,幾年前奶奶病危,爸爸在獄中申請出來探望,程序層層決行等太久,結果來不及看最後一面。爸爸可以出來的時候,已經是到喪禮上香。
「犯人在監獄裡面好不好,其實很大一部分與家庭息息相關。」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執行長黃芷嫻深刻察覺,同時這也是他們出獄後社會復歸的關鍵。依據「累進處遇」制度,剛進去是四級,能和親友見面、寫信對外聯絡的次數是最少的。黃芷嫻說:「可是剛進去很陌生,那是最需要支撐的時候。」
累進處遇制度: 在監獄裡面依據受刑人表現分類分級的制度,會直接影響受刑人的在監裡的各種權益。該制度分為四級,數字越大等級越低,在獄裡享有的權利最少,其他級數以此類推。
被政府強制剝奪的尊嚴
「人的名字被一個四位數的號碼取代……對照手中的檔案,試著將四位元數字轉譯為每個人原來的姓與名……」曾入監帶領過團體心理治療的王述育在工作後記裡寫下這些。蹲過十六年冤獄的「前死刑犯」徐自強,受訪時也說過:「如果要做監所改革,第一個請從叫人家名字開始。」
法律給的懲罰只是自由的剝除,做壞事的人應該受罰沒錯,但是憑什麼這個人的名字、感受與其他權益也要連帶地被忽略遺忘。姓名的剔除,在心理層面上顯現了剝奪自我,因此在獄中,同學間通常會用小名互相代稱。此外在獄中也沒有完全身體自主,獄方基於安全檢查,強制要求同學「脫光檢查」,對於一般人而言,何不是一項侮辱?
死刑犯的漫長身心折磨
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執行長黃芷嫻會定期探視王信福,他是目前全台最老的死刑犯。罹患眼疾已久,他就算可以戒護外出就醫,開刀後回獄所是否有妥善照護,也令人擔心。長刑期的「同學」會病會老。監所似乎還沒準備好正視這些「老同學」的需要。
對死刑犯來說,時間不只帶來衰老和疾病,還藏著隨時可能被執行的焦慮與恐懼。有長達八年的時間,「前死刑犯」徐自強表示,在夜裡一聽到開鐵門和腳步聲就會想:「是不是就是今天?是不是就是今天要行刑?」死刑本身是酷刑,漫長折磨的「待死現象」也是酷刑;更別提數十載要活在極度惡劣的環境。
人們精神的變革不可能脫離物質基礎來談。討論犯罪者的教化和矯治也是同樣概念,畢竟「悔悟」是關乎個人價值意識的事。殺人重罪刑期約二三十年以上,而犯人在獄中的生活條件往往對精神影響會累加放大。如果真心期待他們徹悟內省,更該好好審視起居環境等等內在與外在生活條件。
關於監所生活種種,想像的練習進行至此。如果你有稍稍體會同學們的日常,請千萬不要中斷思考。對同學的生活、對所謂教化,政府與社會應該有更多想像。
本文授權轉載改寫自 台灣廢死推動聯盟: 走入監所看看:練習想像一種生活
實習編輯:徐偉哲
核稿編輯:Xe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