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幾歲是成年呢?在刑法上我們 18 歲要負擔完全的刑事責任,從 2023 年起,民法上 18 歲的人可以自由與他人締結契約、到銀行開戶、保險等等,不只如此,18 歲也必須要服兵役、納稅,甚至可以投下公投選票,看起來 18 歲作為一個成年標準,在各項的法律中都是這樣認定。
不過對於能不能投票這件事情,我們的憲法還是訂在 20 歲才能投票,放眼全世界的民主國家,只剩下台灣投票年齡還訂在 20 歲,多數國家都是 18 歲,甚至有部分國家已下修投票年齡至 16 歲。
經過民間團體 20 多年的倡議,希望能修憲將投票權從 20 歲下修到 18 歲,好不容易今年三月立法院跨黨派取得共識,以「109 票贊成、0 票反對」將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憲案送出立法院,並將在 11 月 26 日的九合一選舉進行公民複決,也就是說這次選舉,選民將不只拿到地方公職人員的選票,還會多拿到一張十八歲公民權修憲複決的選票,這張選票將決定台灣的 18 歲青年,能不能真正在 18 歲獲得完整的權利。
這些日子有許多年輕人站上街頭宣講,又或是在網路上積極說服長輩支持十八歲公民權,但是許多人會認為「18 歲的青年多數才高中畢業,真的足夠成熟能夠投票嗎?」、「差 2 年有差嗎?」,看似合理的質疑,或許再多想一下,並不是那麼有道理。
年紀大等於夠成熟?關心政治議題的能力與年紀無關
成不成熟與能不能投票其實是一個「假議題」,讓我們設想如果要以成熟與否拿來當投票標準,那未來投票前就必須由國家來舉辦一個「成熟度測驗」,通過這個測驗才代表你足夠成熟可以投票。很顯然這樣的過程是與民主政治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基本理念相悖。
換個更明確的例子,一位剛經歷過國、高中完整中學公民教育的 18 歲青年,與一位政黨意識明顯、不關心公共事務,政黨推誰就投誰的 80 歲的長輩,誰比較成熟可以投票?對於抱持這些質疑的人,恐怕也不會認為 20 歲的青年足夠成熟可以投票。
當我們把「成不成熟」與「能投不投票」畫上直接的關係,本身就是一個隱含年齡歧視的假命題。
18歲開始負擔成人義務,卻沒有相對應的權利,公平嗎?
如果成不成熟不能作為決定投票年齡的標準,那要如何來訂定一個合適的投票年齡呢?這其實並沒有那麼困難,在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勢必會有一個年齡,是國家認可一個國民成年的標準。這個成年標準,代表著你從一個「被國家保護的人」變成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個體」。
你可以與他人簽訂契約、在銀行開戶,犯了罪也應該受到刑罰完整的處罰,甚至必須服兵役、納稅等等,多數國家是會有一個年齡來界定,國民是否已經達到變成獨立自主個體,而除了台灣以外的所有民主國家,都將這個標準訂在 18 歲以下,顯見 18 歲成年是一個國際上普遍能夠認同的年齡。
在所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年齡、公民投票的年齡都已經是 18 歲的前提下,我們實在沒有理由讓一個 18 歲要服兵役、要納稅、犯了錯要負擔完全刑事責任的年輕人,卻不給他們有投票決定誰來執行國家重大政策的權利。
差兩歲差很多!首投族多 50 萬,可能成為年輕里長、議員能否當選的關鍵票數!
近期,國發會公布的報告,2035 年台灣總生育率將取代南韓成為全球總生育率最低的國家,少子女化已經是一個國安議題。當少子女化越顯嚴重,高齡化也同樣無可迴避,台灣 65 歲以上人口預估在 2025 年就會超過 20 %,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
多數國家的法律中,只會設有投票年齡的下限,不會設定年滿幾歲之後會被剝奪投票權。也就是說,投票權人的年齡結構上老年人會越來越多,象徵世代平衡的翹翹板將會持續往高齡的一邊傾斜。
差兩歲真的差很多嗎?如果投票年齡下修兩歲,根據估算 18 至 19 歲的青年大約有接近 40 萬人可以享有投票權,這樣的人數對於地方型的選舉,可能就有機會成為讓一位支持年輕人的里長候選人、議員候選人可以當選的關鍵票數,讓更多人能夠在公共政策的討論中,為青年發聲。
這次的修憲複決不僅對青年重要,更是台灣民主的關鍵時刻,邀請所有朋友 11 月 26 日能一起回到戶籍地,投下十八歲公民權修憲複決的同意票,不僅是為了年輕人,更是為了台灣下一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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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徐偉哲
核稿編輯:Xe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