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薛煒育律師在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法扶)擔任重刑組的專職律師邁入第六年,同時也是震驚社會的小燈泡刑案中,加害者王景玉的死刑辯護律師。
在此之前,他曾擔任過民事庭的法官助理,也在主打民事案件的事務所擔任受雇律師。「當時的薪水不錯,甚至是用年薪計算的,但到了要續簽的時候,我突然覺得這樣意義何在?」因緣際會,法扶開出專職律師的職缺,薛煒育就這樣進入了法扶。
從法扶案看見法庭中的弱勢族群
還在前事務所擔任受雇律師時,接了第一件法扶的案件,讓薛煒育至今仍印象深刻。案件內容涉及殺人,有遭判死刑的風險,被告是一個計程車司機,社經地位稱不上好。當時薛煒育陪著他一到三審,最終無期徒刑定讞。這位被告的前妻和扶養他長大的阿姨,一直非常關心被告的狀況,讓煒育看見人性溫暖的那一面。
被告的兩位家人起初並不願意出庭成為聚光燈下的焦點,但透過薛煒育一次次解說訴訟程序、案件進度,到二審時終於成功說服兩位出庭作量刑證人,說明在她們眼中的被告是個怎麼樣的人,至少讓法官知道這個人並不是只有案件中的面向。被告在阿姨心目中仍是可愛的晚輩,在前妻和未成年子女心目中是好伴侶、好爸爸。
案件結束後,「我是不是可以多幫一下那些資源較少的人?」這個放在心裡深層的叩問,悄然地埋下日後薛煒育選擇成為法扶專職律師的種子。
嫁接起被告與法院的溝通橋樑,需要更多耐心與理解
來到法扶才兩個月,就接到王景玉案的起訴書。一週後,又接到一件思覺失調患者在捷運上殺警未遂的案件。薛煒育苦笑說自己不但是重刑,還是精神專股。當時這些案件跟著前輩律師組團一起進行,也很快地讓他學習到系統性的辯護策略和方向,為後來碰到的其他案件奠基了著力點。
從專辦民事和商務案件的事務所來到法扶,還是有許多辛苦的磨合。除了原以為專職律師可以準時上下班外,最大的感受是在法扶碰到的當事人,溝通成本通常會比較高。「過去我的工作就是看契約、談判。你不用跟我講那麼多,告訴我底價多少就好,我回去報給公司,就是這樣。」但這個過程薛煒育總覺得好像少了點什麼,也一直很困惑這是不是他真正想要的訴訟律師角色。
薛煒育說,他曾遇過一個當事人,今天才說把我當最好的朋友,電話簿裡面只有我和他媽媽的電話,第二天就對我說律師你怎麼不去死一死。遇到這種情況當然會很洩氣,但他也試著換個角度思考,法扶的工作正是要協助這樣不穩定的當事人與法院對話,找出對個案、對他的家人、對被害者家屬、對整個社會,一個比較好的辯護方式。
薛煒育最後用「不挑食」做為比喻,說他自己不會挑案件。「法扶案子很多律師不接,或是很快就解除委任,但這個案件不重要嗎?它很重要啊。它就是台灣社會上的問題,如果沒有律師要做,對被告、對社會都是不正確的。既然需要有人做,那就做啊!可能我少根筋吧,就一直接到現在了。」
在辯護低潮中,當事人成為堅持理想的助力
談及這幾年來薛煒育在法扶中遇到最大的成就與挫折。他立刻自嘲:「我沒有成就感啊!」一起重大刑案發生,就表示社會上有人遭遇困難,而每一個案件他都還是有自己做得不足的地方、還可以有更好的地方,或多或少會留下遺憾,但會成為未來辦案的養分。
挫折感很多,書狀寫不出來、被當事人委任後又遭退貨、被法官臭罵一頓,這些是家常便飯。薛煒育分享,他人生中最大的挫折是,有案件在自己的手中死刑定讞。
「宣判死刑那天我不敢面對,我沒有把握、很害怕。我的學習律師聽完判決後跟我說結果,我跟他說我知道了,你回來吧。」這個案件在律師團看來,與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有所落差。此外,從當事人的家庭背景、智識程度、個性等等,律師團也都認為沒有判死的必要。「選任辯護人掛我的名字,主文是死刑,這是我第一次為了一個案件掉眼淚。」薛煒育說。
當時那件死刑案重挫薛煒育好一陣子,讓他陷入一段自我懷疑、不想接案的低潮期。「但很神奇的,就會突然間被過往的當事人拉住。」以前的當事人或家屬都會「適時地」跑出來找他一下。可能是問案件進度、諮詢法律問題,但這都讓他覺得自己被需要、被信賴,也給他更多的信心,好像自己也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爛,就跌跌撞撞走到現在了。
「我曾遇過一個訴訟結束都過了八、九年的當事人,每年還是會去廟裡幫我點光明燈;也遇過一個當事人幾乎全家大小的法律問題都會向我請教,我都笑稱這就像是家庭醫師的概念,我是他們的家庭律師了吧。」 對薛煒育而言,這些人對他的信任和需要,是他可以繼續堅持下去的理由。
「可能到有一天大家都不信任我、不需要我了,那我就去送FoodPanda吧!」薛煒育笑著說。
法扶律師的家庭教育:要尊重與我們不同的人
談及法扶工作與家庭的連結,其實薛煒育的太太並沒有真正接受他的工作內容,但這絲毫不影響家人之間的愛,太太還是很鼓勵他實踐自己想做的事情,給予他很大的支持和安慰。 至於一雙可愛的兒女,因為年紀都還小,只知道爸爸的職業是律師,但對於律師這個職業並沒有太多的想像。
不過薛煒育會嘗試與孩子分享自己在工作上遇到了怎麼樣的人。「我會跟他們說,不要覺得有些人好像跟我們不一樣,我們就對他們有不一樣的眼光。有些人可能生病了,或是可能觀念跟我們不同,但我們要尊重人家。」這樣的機會教育比起了解律師這個職業,來得更重要些。
從案件反思家庭關係:難免有投射,但仍要保護當事人的法律權益
談到接案對自己和家人的影響。薛煒育回憶起之前接王景玉案時,女兒才一歲多,看到新聞時也難免有投射和擔心,開完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後就收到臉書陌生人的的私訊「問候」。「我只是看得比較開,但不代表不會受影響。」但他也很快就調適過來,那些留言和謾罵就只是情感性的發言,新聞不會報得鉅細靡遺,也不像律師、檢察官和法官,或真正的被害者家屬透過訴訟參與,看到案件的全貌以及更多案件的細微處。
保護家人、調適心情、理解大眾的情緒,而回到工作本身,受委任是為了保障當事人在法庭上的正當法律程序,這才是要往下做的事情。
為什麼支持廢死?因為沒有人該死啊!
「我一直在想國家為什麼可以殺人,以及一個人真的會壞到一無可取嗎?也許是我經驗有限,但我還沒看過這樣的人。」當然也會遇到不喜歡的當事人,讓薛煒育很想掐死對方,他會偷偷抱怨,或在心裡對當事人翻上無數個白眼。但從心理師、社工師訪談的資料中,看看當事人的父母、家人、朋友,甚至是以前教過他的師長,會發現他的人生中還是有一些比較光輝、正面的東西。
薛煒育說,他看到更多是不願意放棄犯罪者的人。他就曾遇過連爸媽都放棄,不願意出來作證的情形,但最後他的國中舞蹈班老師卻願意出來作證。他們只有一年的師生的緣分,老師還是願意出來告訴法院這個被告有好的地方。
所以真的有人非死不可嗎?不能有其他替代措施嗎?這是薛煒育一直在想的。
談國民法官制度、憲法訴訟:回歸源頭,好的溝通和對話才是解方
關於明年(2023年)即將要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薛煒育幽默也帶點無奈地笑說,「你們不應該問我會不會接,要問的應該是我會不會是第一個接?」 國民法官上路對於律師的案件負荷量大大提高。而法扶採取的應對方式是增加酬金、或以團隊合作模式減輕單一律師的負擔。
至於對國民法官制度的想法,他認為集中審理確實會讓案件變得困難。律師過去可以用書狀、文獻向「法院」列出的量刑基準、教化可能性、人權公約、一般性意見等。但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顯然需要不同策略,因為法庭上將會出現不懂法律的「素人法官」。
因此,律師要如何建造好的對話基礎,口條上如何簡明扼要地向國民法官們談什麼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等法律專業術語,來讓他們理解甚至認同,都是挑戰。此外,撇開犯罪事實,要如何跟國民法官述說當事人的故事,包含他的生命歷程、成長背景、犯罪動機等,這都是未來律師需要面對的新課題。
至於憲法訴訟,薛煒育說自己其實有點期待。辯論時有公開直播,讓更多人可以排除時間和地域的限制,一起聽聽看。以廢死相關的憲法訴訟來說,也會期待更多台灣人可以趁機更深入地去想一想關於死刑議題的論述。社會新聞往往都是很片面的資訊,比如:誰誰誰又逃死、廢死就是不知人間疾苦、死刑犯監獄蓋在你家旁邊啊…這些資訊其實無助於討論,我們可以回到實務層面,以它的正當性跟必要性去討論。
本文授權轉載改寫自 台灣廢死推動聯盟 沒有一無可取的人—薛煒育律師專訪
實習編輯 徐偉哲